用人单位培训流程
友情链接
通知
各位学员: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要求,《杭州市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限统一调整为1年,其中2022年12月13日前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有效期限统一调整为2023年12月13日。请在有效期限三个月内登陆“杭州市职业健康培训服务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有效期会自动延长一年。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人员,原培训合格证明自动失效!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3年9月12日